因信「得救」與真正的「得救」有什麼不同? 談到「得救」,每個信主的人都認為,只要信了主耶穌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到主來的時候就可以被提進天國,這就是賴恩「得救」了,因為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9-10)真正的「得救」真如我們想像得那麼簡單嗎?若我們不明白這方面的真理,就會把因信「得救」與真正的「得救」混為一談,從而棄絕神的拯救,耽誤蒙拯救的大事。那到底因信「得救」與真正的「得救」有什麼不同呢?
我們只要信主耶穌就蒙恩得救了,這是確定無疑的事實。這個「得救」到底指什麼說的?我們來談談主耶穌作救贖工作帶給人得救的實際所指。律法時代末期人都因著犯罪而守不住律法,都有被律法定罪致死的危險,所以神道成肉身(稱呼為主耶穌)在恩典時代作了救贖人類的工作,他以自己作為贖罪祭被釘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所有人的罪,將人類從律法之下救贖出來。我們都知道,贖罪祭的功效就是赦免人的罪,在舊約律法下人犯罪獻贖罪祭只解決人一次的犯罪、一次的赦免,而主耶穌為我們作了永遠、徹底的贖罪祭,一次永遠地赦免了人的罪。從此,我們只要接受主耶穌作救主,向主耶穌悔改認罪,主耶穌就赦免我們的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也不再把我們當罪人看待,我們因著罪得赦免可以直接向主禱告,享受主耶穌賜給我們豐豐富富的恩典與平安喜樂。本來活在律法下的那些人,因守不住律法,都要被律法定為罪,但因著主耶穌的救贖被白白地稱為義,不再因著罪而受到神的懲罰,也就是因信「得救」了。由此可知,這裡的「得救」是指罪得赦免說的,這就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真意。神的話說:「耶穌當時作的工作是救贖整個人類,凡信他的,罪就得以赦免,你只要信他,他就救贖你,你只要信他就不屬罪了,你就從罪裡出來了,這就是得救了,因信稱義了。不過在信的人身上還有那些悖逆東西、抵擋東西,這還得慢慢脫掉。得救不代表人完全被耶穌得著了,乃是代表人不屬罪了,罪得赦免了,你只要信他就永遠不屬罪了。」
我們雖然因著主的寶血罪得赦免了,不再屬於罪了,也享受到了神所賜的豐豐富富的恩典與祝福,但是享受恩典並不代表我們裡面就沒有罪了,聖潔了,因為贖罪祭只是赦罪的功效,能免去我們所犯的罪,卻不能除掉我們裡面的罪性。所以,經過主耶穌的救贖之後,人裡面的污穢敗壞依然存在,犯罪的本性還在人裡面根深蒂固,撒但的毒素、知識、邏輯、法則還控制著我們的思想與心靈,以至於我們還能身不由己地犯罪,還能隨從撒但的迷惑、引誘而抵擋神、背叛神,並沒有脫離罪惡。有很多人在蒙恩得救之後仍能說謊、耍詭詐、搞欺騙,貪戀錢財、貪愛世界;同工之間不能同心合意,反而勾心鬥角、嫉妒紛爭:有的帶領教會之人偷吃祭物,把信徒的奉獻款據為己有;有的帶領利用職務之便亂搞男女關係,沒有絲毫敬畏神之心;有些人雖然沒有做出這些明顯的大惡,但所做所行與世人無異,當臨到各種引誘、試探的時候,還能身不由己地犯罪抵擋神。可見,我們在罪得赦免之後還是活在撒但的權勢之下、活在罪中,並沒有得勝撒但,超脫罪惡,這樣的人還沒有被神真正得著,怎麼能有資格進神的國呢?天國是聖潔之地,污穢之人斷不可進入,這是神的公義性情所決定的。神的話如此說:「國度裡不容許有污穢的人進去,不容許污穢的人玷污聖地,你雖然作了許多工作,你雖作工多年,但到頭來仍是污穢不堪,你想進我的國度,那是天理難容的事!從創世到如今我未曾對任何一個獻私情的人開過這樣的方便之門,這是天規,誰也打不破!」其實,主耶穌也早已明確告訴我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由此可見,靠主耶穌寶血得救的人只是罪得赦免了,並沒有脫離肉體敗壞達到聖潔,所以這個得救還不是真正的「得救」,不是我們進入天國的保證。
那麼,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得救」呢?我們來看看神的話是如何說的,神說:「人的肉體屬於撒但,滿了悖逆性情,污穢不堪,是不潔淨的東西,人貪戀肉體享受太多,表現肉體太多,所以神對肉體恨惡到一個地步。人脫離了撒但污穢、敗壞的東西就得著了神的拯救,但是人若仍然沒脫去污穢、敗壞,那就還屬於在撒但的權下。人的勾心鬥角、詭詐、彎曲這些都是屬於撒但的東西,拯救你就是讓你脫離這些,神的作工不會錯,都是為了拯救人脫離黑暗。你信到一個地步能脫離肉體這些敗壞,不受肉體敗壞轄制,這不是得救了嗎?你活在撒但的權下你就不能彰顯神,你屬於污穢的東西,不能承受神的產業。你被潔淨之後、被成全以後是聖潔的人了,是一個正常的人了,你就蒙神祝福、蒙神喜悅。」從神的話中我們看到,真正的「得救」是指人脫離肉體敗壞得著潔淨說的。也就是說,當我們在經歷神的作工中明白得著了真理,對撒但毒素、撒但的知識、撒但的法則有了分辨,不再憑這些東西活著,能夠根據神的話看事、行事,憑神的話活著,生命性情徹底發生了變化,能夠超脫罪惡,不會再受撒但迷惑、引誘而抵擋神、背叛神,完全被神得著了。神作拯救人的工作源於我們被撒但敗壞活在罪中,神要藉著六千年的作工來打敗撒但,將我們從罪中徹底拯救出來,使我們永遠不再犯罪,達到聖潔,這樣的人類才有資格進入國度之中。很顯然,我們所認為的得救並沒有達到這個果效,所以我們蒙恩得救之後,還必須得接受全能神末世作的審判潔淨人的工作,才能得著潔淨達到真正的得救,這才是神最終要得著的人。
神的話說:「耶穌來在人中間作了許多工作,但他只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工作,只是作了人的贖罪祭,並未將人的敗壞性情都脫去。要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完全拯救出來,不僅需要耶穌作贖罪祭來擔當人的罪,而且還得需要神作更大的工作將人被撒但敗壞的性情完全脫去。所以在人的罪得著了赦免之後,神又重返肉身帶領人進入新的時代,開始了刑罰審判的工作,這工作將人類帶入了更高的境界。凡是順服在他權下的人將享受更高的真理,得著更大的祝福,真正活在了光中,得著了真理、道路、生命。」看到主耶穌作的救贖工作只是赦免人的罪,並沒有作解決人犯罪本性的工作,也沒有發表這方面的真理,所以我們在得救之後仍能身不由己地犯罪,無法勝罪。這也是主耶穌說「我必再來」的原因所在。末世,主耶穌二次重返肉身作了刑罰審判的工作,為解決我們的撒但本性發表了諸多方面的真理,比如:什麼是真實的順服神,怎樣做誠實人,如何體貼神的心意,如何高舉神見證神,如何忠於神,如何認識自己的敗壞本性實質,如何脫離撒但黑暗權勢,如何達到性情變化……這些都是解決我們撒但本性的具體實行路途,也是神針對我們裡面的撒但本性提出的要求。另外,神還給我們擺設各種各樣的環境來試煉熬煉人、修理對付人,顯明我們的敗壞,藉此讓我們認識神的性情,認識自己的敗壞本性實質,再藉著我們實行真理,得著這些真理,我們的生命性情就發生了變化,真理作了我們的生命,撒但的本性再也控制不了我們了,我們就有了得勝撒但、超脫罪惡的能力,這樣我們就徹底脫離撒但權勢,達到真正「得救」了。
看到我們只有接受末世全能神審判刑罰、試煉熬煉的工作,才能得著變化,脫離撒但的敗壞性情,使我們不再受撒但本性的捆綁與轄制,得勝撒但的黑暗權勢,得著潔淨,達到完全歸向神,這樣,我們才真正「得救」了。所以,我們信神若不接受全能神的末世作工就不能達到真正的「得救」。如今,全能神的末世作工已到尾聲,我們如果不早日接受神的拯救工作,那就沒有得著潔淨、變化的機會了。到有一天,神要按著我們所做所行來定人的結局時,我們卻沒有脫離罪惡,仍然滿身污穢,不就是受懲罰的對象嗎?神說:「拯救的工作結束的時候,你還能回過頭來重新悔過嗎?拯救工作全部都作完了,不再作拯救的工作,而是開始作懲罰惡人的工作了。你抵擋、你悖逆、你明知故犯,不都是受重刑的對象嗎?今天明告訴你,你若不聽以後災難臨到你,那時你才懊悔、才相信,不是太晚了嗎?今天給你悔過的機會你卻不幹,你還要等到何時呢?是要等到刑罰之日嗎?」願我們早日從自己的觀念中走出來,接受神的末世審判刑罰的作工,追求達到真正的「得救」,進入神的國度,活在神的祝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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