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神有信實的實質,所以他說話向來都是可信賴的,他作事更是讓人無可挑剔、無可疑義的。所以他喜歡對他絕對誠實的人。」自從信神之初我就一直在操練做誠實人,這麼多年不管與弟兄姊妹相處,還是朋友、同事相處,我都操練實話實說,因此我就以為自己已經走在做誠實人的路上了。可是最近發生的一件事,徹底顛覆了我的觀點,讓我認識到做誠實人根本不是想像的那麼簡單。
昨天下午快下班時,Partner將整理好的一份文檔給我檢查。粗略看完第一遍後,發現思路不是很清晰,裡面存在一些問題。第二遍再用心看時發現確實存在幾處問題,但是又不太能拿得準,就和Partner一起商量討論,最後我們也確定了修改方向。
今天一上班,Partner就告訴我那份文案已經修改好了,讓我再檢查檢查。沒打開文檔前,想到Partner的上一份文案經過討論,修改後整體水平都提高不少,就想著這次的肯定也不差,我便自信滿滿地點開文檔認真地看了起來。看著看著突然發現文案存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昨天沒有發現的,現在Partner按昨天討論的結果修改後,這個問題就顯得尤為明顯了。想到整理一份文案不容易,可別因為我不懂給人看偏了,於是便找了相關材料對照。結果發現有問題那部分內容本身是沒有錯的,但是這份文案的側重點不是這部分內容,把這些內容加上反倒有些多餘了;麻煩的是,這部分內容又被寫成文案的主旨了,若是刪除,文案就不成立了。看到這一幕我傻眼了,心裡立馬翻騰起來:這下我要怎麼和Partner說啊,她會不會因此說我,昨天還明明跟她說沒什麼大問題,都是些小問題改改就行了,結果今天又說有這麼大一個問題,Partner會怎麼看我、怎麼想我啊!
我越想越糾結,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就在Skype上給一姊妹留言,尋求姊妹的幫助。姊妹發來一句話說:「要是真不合適,還得說啊,不能為了維護你自己的臉面,明明知道不合適,還睜一眼閉一眼,損害公司利益啊!」姊妹的一番話戳中了我的痛處,不由得想到兩個月前,也是同樣的一件事,但是那次我明明看出Partner的文案有問題,卻為了維護和Partner的關係,出賣了原則,沒有把發現的問題點出來。結果當Partner準備把文案發給客戶的時候,被別的同事發現了問題,及時攔了下來才沒釀成大錯。那件事也成了我心中揮不去的陰影。
時隔兩個月,同樣的事再次上演,這次我將如何實行?作為基督徒,我知道自己應該勇敢點出問題,哪怕會因此得罪人,哪怕這份文案得推翻重新來過,我也不能昧著良心做事;可是一想到自己的臉面,我就怎麼也邁不過那道坎,總覺得我要再說文案有問題,Partner會說我有毛病,明明都看過說沒問題了,現在又說有問題。其實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誰都有看走眼的時候,再說Partner也不會因此說我,可是我受虛榮臉面的轄制與捆綁怎麼也張不開嘴。權衡再三,我決定自己找資料把這份文案修改出來。可是不知道怎麼了,在修改的過程中,我處處碰壁,不是找不到合適的資料,就是沒有思路,要不就是困得上下眼皮打架。
我停下來趕緊向神禱告,把自己心裡是怎麼想的都向神訴說。之後想到神的話說:「為了你們的命運你們當做到被神認可。就是說,你們既然承認自己是神家中的一員,那你們就應當做到處處讓神放心,事事讓神滿意,也就是辦事有原則而且合乎真理。若你達不到這些,那你就是被神厭棄、被所有的人唾棄的對象,一旦你落入這樣的境界,那你就不能說成是神家中的一員,這就是所謂的不被神認可。」「有正常人的言談舉止就是說話有倫次,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符合事實恰如其分,不搞欺騙,不說謊話。」
又想到之前聚會時,講道人交通的做誠實人的四條原則,其中第四條就說:「必須具備辦事有原則合乎真理,做事光明正大,該一是一,該二是二,堂堂正正地做人。」想到自己臨到的這事,先不論事情的對與錯,就是自己在整個過程中流露的性情就是詭詐的,做事根本沒有原則。本來Partner之間就是互相幫助、互相補足的關係,一份文案有人撰稿、有人修改、有人檢查,這是公司正常的工作流程。我幫Partner檢查出文案的問題,對她沒有一絲一毫的個人恩怨,只是為了把工作做好,很正當的存心怎麼到我這就實行不出來呢?反省中我想到之前和Partner在修改文案中,因為一些意見不合,鬧得有些不愉快。這幾個月我因為外出撰稿,這份文案是我們之間的再度合作。想到之前Partner說我自視清高,和她說話帶著口氣,顯得多高人一等一樣。我就有些擔心顧慮,這次回來就告誡自己要和Partner處好關係。因此當這次出現問題的時候,我就為了要維護和Partner的關係,明明看出問題卻不敢說,這也不是誠實人的表現啊!誠實人說話做事一是一、二是二,這些實際我一點也不具備呀!
通過神話語的開啟,我看到自己辦事沒有原則,尤其在涉及到自己臉面的時候,連說一句誠實話都達不到。一時間我感到好沮喪,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痛苦中,我從福音網上看到一段神的話說:「所謂誠實就是能把心交給神,凡事都不對他作假,凡事都向他敞開,不隱瞞事實,不做欺上瞞下的人,不做僅僅是討好神的事。總之,誠實就是做事、說話不摻水分,不欺騙神,不欺騙人。……若你有很多隱私難以啟齒,若你很不願意將自己的祕密也就是自己的難處與人敞開來尋求光明之道,那我說你是一個很難蒙拯救的人,而且你是一個在黑暗中難以露出頭腳的人。若你很喜歡尋求真理之道,那你是一個在光明中常活著的人。」
看完這段話我有點意識,以前我所領會的做誠實人僅是滿足於外表沒有謊話,卻從沒注意到在生活中,當涉及到自己的臉面地位、利益時,讓我說一句真話就這麼困難,甚至像要我命一樣。尤其這段話還把做誠實人都涉及哪些內容,以及不做誠實人會帶來怎樣的後果都清清楚楚地告訴了我們。其實想想神對我們提出的要求也不難,誠實人做事該一是一、該二是二,按原則辦事反倒輕鬆。就像現在有問題就是有問題,明明有問題我卻說沒問題,這不是損害公司利益嗎?再一個我沒看出問題,是我業務不過關,那就勇於承認自己當時沒看出來也不是什麼丟醜的事,別人很容易就能實行的事,到我這卻變得這麼複雜,想想都是自己的虛榮臉面太重,攔阻了我實行真理做誠實人。對照事實,我自愧蒙羞,才看到自己根本不是一個誠實的人,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詭詐人。
收穫這些後,我和神做了個禱告,願意把自己交出來,按神的話去實行。感謝神的恩待,當我和Partner說出文案的問題時,Partner一點也沒有不願接受的態度,反而還說了她在撰寫的時候都是怎麼想的,有哪些摻雜和缺少在裡面。聽到Partner說這些話,我心裡很感動,看到Partner也在努力把文案寫好。
這樣事雖然很小,也已經過去了,但是給我帶來的卻是更多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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