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去教會的李弟兄家想和他一起去看望軟弱的弟兄姊妹,他正在看聖經,李弟兄看見我來了高興地站起來說:「孫弟兄,你來的正好,我正有個問題弄不明白,你是講道人,快給我說說吧。」我問道:「啥問題,說說看。」李弟兄認真地說:「孫弟兄,我在扶持弟兄姊妹時,有的提出質疑說:神既然是全能的,那麼有權柄、有能力,那神要救贖人類不就是一句話的事,為什麼主耶穌要以釘十字架的方式來救贖人呢?這個問題當時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感謝主,今天你來的正是時候,我們交通一下吧!」
我微笑著說:「好吧!其實這個問題,也是主內多數弟兄姊妹困惑的問題,正好最近我對這個問題有了點新的亮光。」李弟兄高興地說:「感謝主,太好了!那你快說來聽聽。」我說:「提到主耶穌為什麼要以釘十字架來救贖人類這個話題,還得從舊約說起。回顧舊約律法時期,百姓犯了罪就得來在祭壇前獻祭贖罪,才能獲得耶和華神的赦免,否則人都得被律法處死。剛開始的時候以色列百姓誰有罪就得按耶和華神的要求拿頭生的、上好的牛羊、鴿子、斑鳩等,來獻祭,以求得神的赦免。這樣到了律法時代末期,百姓犯的罪越來越多,逐漸守不住耶和華神所規定的律例、典章,這樣獻祭也越來越多,以至於他們找不到頭生的,好的祭物可以為自己贖罪,最後竟然連瞎眼瘸腿的祭物都敢獻在祭壇前,嚴重違背了神的律法,按著耶和華神制定的律法人觸犯了就該被處死。所以神根據人的需要就道成肉身來作救贖的工作,如果神不拯救人,那整個律法時代的百姓都會因守不住律法而被處死的,那就失去了神起初造人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