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9:39)「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9:41)
每次看到這兩節經文,心裡都很困惑:能看見的成了瞎眼的罪人;瞎眼的反而能看見,就沒有罪了,這個事實是成就在哪些人身上呢?主耶穌的話該如何領受才正確呢?為此我尋求過很多牧師長老,可是他們都只會根據經文的字面意思來解釋一番,聽得我雲裡霧裡,不明所以。我也曾帶著疑問翻閱過很多屬靈著作,結果還是沒有找到答案。
直到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結識了一位傳道人,通過與他的交通,終於解決了我埋在心中已久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