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08, 2018

神 | 什麼是「悔改」?「悔改」的真實含義是什麼?

王偉和同工小劉、馬濤、胡志四個人坐在一起查閱聖經
王偉微笑著看大家說:「各位同工,今天我們看到主耶穌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日期滿了,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主告訴我們,要想進入神的國,就必須向神認罪悔改。但對於什麼是真實的悔改,我們必須得清楚,這對我們能否進天國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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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不屑一顧地說:「我認為只要能誠心來到主的面前,向主痛哭流涕地禱告,承認自己的罪行,這就是悔改了。只要我們常常來到主面前認罪悔改,就能得到主的赦免,主來時就能被提進天國了。」
小劉微皺眉頭,反駁說:「這麼多年了,我們天天都是這樣禱告,承認自己都犯了哪些罪,做了哪些得罪主的事。可事實上,我們一臨到事時,還是會犯相同的罪,就我們這樣一直活在犯罪認罪,認罪犯罪的循環中,能算是真實的悔改嗎?」
馬濤猶豫了片刻說道:「關於這個問題,我到外地聚同工會時,也曾和幾個弟兄姊妹一起探討過。我覺得常常痛哭流涕地向主禱告認罪,這只代表我們有向主認罪悔改的心願,是真心想悔改的,但是不是真實的悔改,還要看我們接下來是怎樣實行的。比如:一個小偷,當偷東西被人逮住的時候,雖然他能承認自己犯下的錯誤,答應以後不再偷人家的東西了,但他是不是真實的悔改,還要看他有沒有悔改的實際表現,是否還會偷東西。我們如果只是在口頭上認錯,卻沒有實行主的話、遵行主道的實際表現,仍活在認罪犯罪的惡性循環中,這不是真實的悔改,根本沒有達到主要求的悔改標準。」
王偉認真聽著馬濤的話,馬濤講完後他沉思了一下,說道:「聽了馬弟兄的交通,不禁使我想起律法時代,大衛施行詭計將士兵烏利亞殺害後,就霸佔了拔示巴,犯下了姦淫罪。耶和華神就差派先知拿單傳話給大衛,讓他知道自己犯下的罪行,並且要懲罰他,從此刀劍沒有離開他的家。大衛知道自己違背了神頒布的誡命,觸犯了神的性情,他認識到自己的惡行後,特別地懊悔自己,就誠心誠意地向神禱告認罪悔改。在大衛到晚年的時候,因特別怕冷,以色列人就選了一個童女為大衛暖被窩,大衛也不挨近她。大衛不僅能真實地承認自己的錯誤,並且有真實的悔改表現,這樣的見證不得不令人心服口服呀。」
馬濤點點頭說道:「嗯,聖經中還記載了尼尼微人向神真實悔改的見證。當尼尼微國王聽到先知約拿傳達神的話,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城就要傾覆了』,國王就相信而順服,放下王的地位,脫下朝服,披著麻衣坐在灰中,帶領尼尼微城的百姓向神認罪悔改。正如經文中記載的:『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什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拿3:6-9)」
這時,王偉激動地說:「說到尼尼微人的悔改,前段時間我在一本書上正好看到一段話是說這方面的,我給你們讀一下。」
幾個人附和道:「好啊。」
王偉從包裡拿出個筆記本,翻開讀:「尼尼微城的君王與百姓聽了神的宣告之後做了一系列的事情,他們的表現與他們所做這些事情的性質是什麼?也就是他們所有行為的實質是什麼?他們為什麼這麼做?在神的眼中看,他們真實地悔改了,因他們不但切切求告神向神認罪,而且他們丟掉了所行的惡。他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聽了神的話之後,他們就大大地懼怕,並且相信神將要作的事,他們想藉著禁食、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來表示他們願意回轉,不再行惡,祈求耶和華神不要發怒,求告耶和華神收回他的決定,收回所要降下的災禍。從他們的所有表現來看,他們已認識到了之前所行的惡是耶和華神所厭憎的,認識到了他們即將被毀滅的緣由,為此他們都願意徹底悔改,願意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也就是說,當他們得知耶和華神的宣告之後,他們各人心裡都產生了懼怕,他們便不再繼續行惡,不再繼續做耶和華神恨惡之事,並且求告耶和華神饒恕他們以前的罪惡,不以他們的過去待他們,他們願意從此不再行惡,願意按著耶和華神吩咐的而行,但願不再觸怒耶和華神。他們的悔改是真實的,是徹底的,他們的悔改是從心底發出來的,不是偽裝的,也不是一時的。」(摘自《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二》)
王偉交通說:「從這段話中看到,真實的悔改主要就是對自己犯的罪、作的惡能承認,心裡能真實地懊悔、恨惡自己,能誠心向神認罪悔改,並且還能丟棄手中的惡,能夠按神的話行,不再犯相同的罪悖逆神,不是當面說一套,背後另搞一套。我們以往雖說來到神面前悔改認罪,但這只是口頭上的,不是發自內心的恨惡自己身上的罪,很多時候只是走走形式,為了求得主的赦免,當再臨到事時,還是會犯罪悖逆神,根本就不是真心的悔改。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我們只有真實的悔改,才能得到神的憐憫、恩待。」
小劉誠懇地說:「你讀的這段話說得很實際呀,把什麼是真實悔改給談出來了,這對我們很有益處。尼尼微人在神面前能真實悔改,能棄掉手中的惡道,不再犯罪抵擋神,可對照我們在神面前的悔改,唉!都是口頭說說,心都沒動。神是聖潔公義的,他怎麼會容許我們這樣敷衍、應付他呢?」
馬濤點點頭說:「感謝神的帶領,我們越交通對這個問題越透亮。回想我們以往的禱告,只是每天將我們做了哪些不合主心意的事向主訴說,但我們自身卻沒有真實的悔改表現,只是活在賴恩得救中。我們一直這樣認罪犯罪,主回來時能被提進天國嗎?主耶穌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8:34-35)經上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神是公義、聖潔的,天國裡不容許還能犯罪的人進去,只有脫去犯罪本性,能絕對順服神、忠於神的人,才有資格進天國,神是不會將帶著罪性、屬撒但的人帶入神的國的。」
王偉接著說:「前一段時間我和一個弟兄在一起交通,談到進天國的條件時,他說主耶穌預言『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8)『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意思是說,我們雖然接受主耶穌的救恩罪得赦免了,但犯罪本性還在我們裡面根深蒂固,要想進入神的國,就得接受主末世再來作的審判工作,認識自己的犯罪本性,能真實地恨惡自己、背叛肉體,實行神的話順服神、敬畏神,脫去敗壞性情,這樣才能得著潔淨,蒙神拯救。我覺得他交通得很有道理,就想找他來跟我們交通交通,你們說好不好?」
馬濤、小劉異口同聲地:「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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