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25, 2018

神 | 走敬畏神之路,必須明白的四條實行路途

我信主多年,常常禱告讀經,為主花費作工、受苦付代價,還能對人有包容忍耐,不做違背法律的事,已經與世人分別為聖,不走惡人的道路,我就認為自己是個能敬畏的人了,肯定能得到主的稱許與祝福。最近,當我在一本書中看到關於敬畏神這方面的真理交通時,真使我受益匪淺,我這才意識到自己以往對這方面真理領受得太膚淺了,根本不算明白敬畏神的真理,更談不上敬畏神了。藉此機會,我願把敬畏神的四條實行路途與大家分享,以便我們共同走上敬畏神之路。
一、必須清楚神鑒察人心肺腑、鑒察一切,人的存心企圖神瞭如指掌,這是對神起碼的認識。
主耶穌說:「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聖經詩篇中說:「神豈不鑒察這事嗎?因為他曉得人心裡的隱祕。」(詩44:21)神鑒察人心肺腑,他對我們的心思意念、所思所想都瞭如指掌,所以我們在凡事上就得接受神靈的鑒察,把自己的心交給神,讓神當家做主。尤其在作工事奉方面,對神沒有任何的存心慾望、交易、摻雜,不是為了得福而花費,也不是為了將來能進天國得冠冕而跑路作工,當有這些不對的存心時,能夠禱告反省認識悔改,達到敬拜神、順服神,這樣實行才是對神有敬畏的人,才能蒙神悅納。
回想在聖殿裡事奉耶和華神的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他們總用好聽的話欺騙神、欺騙人,人前一套、人後一套,整天在聖殿裡背誦聖經、講解聖經,用經文的字句迷惑人、教訓人,自己卻廢棄神的誡命,不遵行主的道,法利賽人就是名義上信神,實質卻是抵擋神的人。他們的心裡根本就沒有神的地位,沒有絲毫敬畏神、順服神的心,所以當主耶穌道成肉身來作救贖工作時,法利賽人看見主耶穌說話作工有權柄、有能力,許多猶太百姓也接受了主的福音,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飯碗,就肆意毀謗、定罪主耶穌,百般攔阻猶太百姓跟隨主耶穌,最後還聯合羅馬政府將仁慈的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犯下了滔天大罪,觸怒了神的性情。事實足以證明,法利賽人雖然信神,但他們根本沒有一點尋求真理順服神、敬畏神的心,不管他們信神時間再長,受苦再大、資格再老、地位再高、明白的聖經知識再多,神也不稱許,注定落在神的懲罰咒詛之中,這是神的公義。正如主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可7:6-7)
因此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凡事都能拿到主面前,將真心交給神,時時接受神的鑒察,不做欺上瞞下的人,為主作工花費能任勞任怨、默默無聞、勤勤懇懇,沒有個人的存心目的與奢侈慾望,不講報酬、不搞交易,臨到任何事藉著尋求真理,明白神的心意,不隨從自己的觀念想像,能實行背叛肉體,滿足神的心意與要求,忠心盡好受造之物的本分,這是主對我們的要求,只有這樣實行才能蒙神稱許,這也是成為敬畏神之人的一條實行原則。
二、必須了解神的誡命,還要尋求真理,達到對神的性情有真實認識產生敬畏神之心。
經上說:「藐視訓言的,自取滅亡;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智慧人的法則(或作:指教)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箴13:13-14)要達到對神有真實的敬畏,必須得了解神的誡命,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我們在了解神誡命的過程中尋求真理,對神不容人觸犯的性情有了真實的認識,就能對神產生真實的敬畏之心。
就如大衛王犯了姦淫之後,撒母耳向他傳達神的話,大衛當時就懊悔,恨惡自己,趕緊向神認罪,因他觸犯了神的性情,從此刀劍不離開他們家。可見,神對任何一個人都是公義的,在神那兒沒有私情,就是神所用的人、神所喜愛的人觸犯神的性情,也要受懲罰。大衛因著認識了神的性情不容任何人觸犯,對神有了真實的敬畏,有了真實的悔改,大衛晚年的時候感覺身體冷,臣僕讓一個以色列少女給他暖身,大衛也不親近她。所以,我們應在了解神的誡命上下一番功夫,只有對神公義不容人觸犯的性情有了認識後,才能產生敬畏神的心,就是這個敬畏神的心能保守我們遠離惡,使我們不敢觸犯神的性情。
三、必須凡事留心神的意思,能常常禱告神尋求真理,能體貼神的心意才不至抵擋神。
經文中記載:「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哀3:25)在我們的生活中,時常會臨到一些讓我們意想不到的人事物,而且神的作工往往不符合人的觀念想像,這就需要我們有一顆敬虔的心,安靜等候在神面前,在神所擺設的人事物中注重尋求、揣摩神的心意與要求,力求準確地按著神的心意與要求實行,注重根據真理原則來對待臨到的一切人事物,並能隨時省察自己做事的存心、慾望、摻雜,達到所做所行完全是為了體貼神心、滿足神。
但因我們被撒但敗壞太深,裡面背叛神、抵擋神的本性根深蒂固,還沒有得著真理達到完全變化。這就需要我們時刻反省自己,看自己在哪些事中做錯了,或違背神的心意偏行己路了,藉著時刻反省自己,就能確保我們不做出抵擋神、觸犯神性情的事。就如我們熟知的約伯,當他臨到失去家產、兒女及自己渾身長瘡的試煉時,他沒有以口犯罪,對神沒有任何的猜測、論斷,而是撕裂外袍、剃掉頭髮俯伏在神面前,等候尋求神的心意。最終,他說出了榮耀神、頌讚神的話:「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在撒但面前為神作了響亮的見證,得到了神的稱許。相反,約伯的三個朋友得知約伯的境況時,不尋求神的心意,絲毫沒有敬畏神的心,憑著自己的觀念想像隨意論斷約伯,說約伯肯定得罪了神,遭神懲罰了等等,因著他們的愚頑、謬妄,因此遭到了神的厭憎。
四、無論神怎麼作工、是否合人觀念、聖靈怎麼帶領,人都要存心順服,不明白應尋求真理。
經上說:「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25:12)「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箴3:7)「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我們在凡事上都要尋求摸神的心意,並當常常親近神、禱告神,不管神的作工怎麼不符合我們的觀念,讓自己受熬煉、受痛苦,或自己覺得接受不了,我們都當存著一顆尋求、順服神的心,相信神擺設的一切都是對我們的生命最有益處、最有造就的,仍能從心裡稱頌神、讚美神,這樣才能時時與神建立正常的關係,不至於落入撒但的試探中而失去見證。就如約伯一樣,當撒但在神面前控告約伯時,因約伯有一顆尋求真理、敬畏神的心,他能堅持禱告神、尋求摸神的心意,識破了撒但的各種詭計,為神站住了見證。神稱讚約伯:「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8)約伯走的就是敬畏神遠離惡的道路。
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神,神對每一個人都瞭如指掌,他知道我們每個人的身量,更知道什麼樣的環境對我們的生命長進有益處,所以有很多事臨到我們,雖然不符合我們的觀念,但都是為了拯救我們。我們當在凡事上尋求神的意思,特別是在涉及自己人生道路的事上,更得尋求真理放下自己的意思,背叛自己的肉體來順服神、滿足神,這就是有敬畏神之心的表現。有敬畏神之心的人,他肯定比一般的人敬虔得多,誠實得多,做事低調不張狂,辦什麼事都比較穩重、謹慎。這樣的人能時時活在神面前,在心裡親近神,也會常常得到神的引導、神的看顧保守,就能行在神所帶領的道路上。這樣就有點聖徒的體統了,就是一個真正信神的人,是一個尋求真理、有敬畏神之心的人。
我們若注重按照以上幾條路途操練實行,逐漸就能走上敬畏神的路,成為一個有敬畏神之心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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